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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袍陳情書

542旅旅部連洪姓下士禁閉冤案陳情書

  1. 洪士至心衛中心實施身心評量測驗,受測結果為高度危險群,各項分數均高達99分,且有憂鬱及自我傷害之可能性,然旅部連輔導長仍以「將以雙輔導人方式加強輔導。」等評語將洪士列為可執行禁閉處分之人員,該文件逐級上簽至旅部心輔官及政戰主任均後均未重新審視洪士之身心狀況,若非有更高階幹部指示,實有瀆職之嫌,而國防部於9日召開之記者會中表示已針對個案進行心理輔導及個案晤談,並未實施身心評量測驗,此言恐有欲銷毀相關證據之意。

  2. 據悉542旅本年度多位官兵因「吸持毒品案件」遭行政處分禁閉30日,至今仍因269旅禁閉室一位難求而無法執行處分,然洪士僅因「攜帶照相手機及mp3」之由禁閉7日,且旅部連僅費時4日便將「人評會」、「體檢報告」、「心輔約談」等3項軍方所謂「正常程序」全數執行完畢,並送交旅部簽奉核示,若非有旅部高勤官指示辦理且出面與269旅高勤官協調,僅憑一名連級士官長之力,要將洪士於退伍前執行禁閉處分實屬不易,另旅部連往例查獲智慧型僅以禁假處分,何以此次針對屆退人員洪士加重處分,此舉恐有失公平。

  3. 旅部連懲處洪士之資安規定已於102年5月22日廢止,案內懲處僅以士兵為基準,並未納入士官,該旅以錯誤法規發布懲令,且何以269旅可接受542旅先執行處分後函送公文,若非高層交相賊就是相關單位行政作業疏失,軍事機關豈容此等「先上車後補票」之類案肇生,由此顯見其整體程序相當粗糙且有疏漏之處。

  4. 洪士原為旅部連運輸排下士班長,該排組同袍原為感念洪士生前各項照顧及義氣相挺擬製作紀念卡片燒予洪士,然遭該旅政戰主任阻止,欲以國軍名義執行,且弟兄留言均需經由長官核准才可貼上,甚至向同袍進行募款活動,可知前些日子可是您等高階長官親手將洪士送上死路,今日如此矯情造作又是為何?

  5. 洪士曾發送簡訊向政戰主任求助,並未向司令部及1985專線申訴,以此兩層級處理申訴案件之效率,應可立即停止洪士之懲處並進行相關調查,但洪士寧忍受此等不公,只因當日為6月27日,考量旅部連弟兄所期盼的每兩個月一次「軍紀安全榮譽假」,只好隱忍不報承擔一切,到了此刻洪士仍如此為同袍設想,如此重情重義之國家棟樑,真不知為何遭如此對待,行筆自此,不禁鼻酸。

  6. 綜整以上,此案諸多疑點及證據軍方至今均未能公諸於世、且意圖欲蓋彌彰,將過錯僅交由下級單位承擔;若國軍遇事先卸責,有功邀第一,此等作為何以使人民信服,更遑論保家衛國之重責大任。

以上所述乃彙整自各方無法發言之人,只因PTT板友ugvu因彙整相關資料公布且交予家屬遭國防部下封口令,礙於自保,述不透露姓名,請幫幫家屬及台灣人民還原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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